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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整应急响应级别,能摘口罩了么?

深圳发布 2020-08-29
今天早上,广东省卫健委发布消息,自2020年5月9日零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调整为三级响应,能摘口罩了吗?


随着应急响应级别的下调,社会最严警戒进一步“解除封印”,恢复给群众更多自由。

在“保险丝”被拆下后,每个人是否懂得并学会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在小编看来,每一次应急响应级别的下调,都是在为当地社会个体自我检测“答卷”进行打分。

广东把应急响应级别下调为三级,是否代表“警报解除”?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同时应该注意的是,调整响应级别,也不代表疫情拐点到来。


立夏过后,气温逐步攀升,不少人觉得戴口罩“捂得慌”,加上响应级别的调整,有人开始蠢蠢欲动:能不能摘口罩了?

在这里要说,不管实行哪一级应急响应,群众都应谨记自我防护是预防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病的重要手段,时刻做好防护工作。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据显示,目前广东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到99.2%,已基本全面复工。自4月27日开始,广东学子也陆续开学。在复工复学后,如果不可避免地参加到集体活动中,应进行体温监测,并根据不同场所、不同情况,科学佩戴口罩并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杜绝随地吐痰,积极推行分餐制,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共四级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级别下调,表明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所降低,应对疫情的组织实施部门也随之下调。调整为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下级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

资料来源:广东发布、南方+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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